5月30日下午,以“产融结合 以融促产”为主题,聚焦新能源行业的中国融资租赁(西湖)论坛2023年首场产融交流会在山东济南盛大举办。此次活动由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指导,中国融资租赁(西湖)论坛、中国新基建REITs论坛、山东浪潮新基建科技有限公司主办,融资租赁西湖论坛(南沙)研究院、中科新基建产融研究院、山东中泉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山东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浙江大学融资租赁研究中心协办。
会议伊始,各位嘉宾在会务组的带领下参观了浪潮集团展厅。
随后,中国融资租赁(西湖)论坛秘书处副秘书长郁化龙致辞,代表西湖论坛对各位来访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表示,融资租赁操作模式的灵活性很好的契合了新能源产业前期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可以有效助力新能源产业发展。
接下来,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全面分析了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她指出,短期内绿电的溢价将进一步上升,需要等待新政策明确使用绿电不计入排放。届时,绿电的价格与配额的价格将建立一定的关系,谁带动谁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山东浪潮新基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兴昶分享了数字化绿色能源项目投建过程的融资模式。他表示,未来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将呈现清洁能源规模化、终端需求电气化、多元信息耦合化的能源-信息一体化发展格局,能源转型的主要内容在于能源效率、电气化和绿色供电,充分挖掘海量数据的信息价值将成为电力企业提高运营效率、改善运营水平的重要抓手。
中科新基建产融研究院院长刘焕礼分析了基于资产证券化的新能源开发投资模式。他以康富租赁光伏类REITs为例,展现了资产证券化对资产盘活优化流动性、资产出表降低资产负债率、融资利率低等多项优势,并就实操过程中发行主体要求高、信息不对称等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与方案。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雯卿详细分析并阐述了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她指出,屋顶租赁项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屋顶租赁协议租赁期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二是若对租赁屋顶对应的土地面临拆迁的,承租人、出租人都不是补偿对象;三是屋顶电站可以向建筑物产权人供电,应当签署能源管理等协议约定电费结算方式;四是关注购售电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可能存在的租赁物所有权约定与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矛盾问题。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乐从法律视角分析了分布式光伏C-REITs与全周期融资。他分析了银行信贷+绿色债券、融资租赁+保理/票据、产业基金+Pre-REITs、资产证券化+公募REITs四种融资模式的优劣势,并提出了绿色债券四大核心原则(募集资金用途及管理、项目评估与遴选、绿色评估认证、存续期信息披露四大和性原则)。
隆基绿能中国分布式地区部山东大区销售总监刘佳分享了隆基分布式光伏产品优势与特色。她指出,隆基以“善用太阳光芒 创造绿能世界”为使命,秉承“稳健可靠、科技引领”的品牌定位、聚焦科技创新,构建单晶硅片、电池组件、工商业光伏解决方案、地面光伏解决方案、氢能装备五大业务板块,形成支撑全球零碳发展的“绿电”+“绿氢”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力。
晓数绿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席碳资产专家丛子姗分享了绿色能源的碳资产开发与碳市场路径。她表示,目前国内分布式光伏用户可选择的碳资产类型包括自愿减排量和绿色电力证书,从开发难度、流通范围、价格、用途、升值空间等维度对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国际核证减排量(VCS)、国内绿证(GEC)国际绿证(IREC)等碳资产开发类型进行系统分析,认为CCER和IREC分别是目前比较推荐的自愿减排量和绿色电力证书开发类型。
在自由讨论环节,各与会租赁高管、产业大咖和嘉宾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就新能源业务风险防控、新能源领域前沿技术发展与实际应用、新能源产融结合模式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与探讨。
本次山东新能源产融交流会在大家热烈交流沟通中圆满落幕。不少嘉宾表示在交流过程中对新能源行业发展、投融资模式等方面获得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与认识,更有不少租赁公司和产业单位在交流过程中达成合作共识。后续,西湖论坛将继续深挖产融结合理念,围绕工程机械、汽车等宜租行业筹备产融交流会,欢迎大家届时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