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文书样本数据分析

为进一步了解2021年度人民法院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思路和裁判观点,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融资租赁法律事务部(以下简称“本团队”)以alpha案例库为基础,对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四个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北京、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进行检索,共检索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间案由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书207份,除去alpha系统对案由归类错误之外的判决书,剩余有参考价值的判决书共198份。本团队以该198份判决书为研究样本,进行了分析、归纳,作出如下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  文书样本数据分析


一、案件审级分类


 经本团队律师对198份判决书进行统计分析,在上述样本中,共有一审判决书4份,占比2%;二审判决书193份,占比97.5%;再审判决书1份,占比0.5%。具体情况如下图:

二、融资租赁企业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


  本次数据分析涉及的一审判决书有198份(包括一审判决书,二审、再审判决书中的一审程序),其中,融资租赁企业作为原告的判决书有178份,占比90%;作为被告的判决书有13份,占比7%;作为第三人的判决书有7份,占比3%。具体情况如下图:

三、融资租赁企业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


  本次数据分析涉及的二审判决书有194份(包括二审判决书、再审判决书中的二审程序),其中,融资租赁企业作为上诉人的判决书有26份,占比13%;作为被上诉人的判决书有161份,占比83%;其他类型的判决书有7份(包括在二审案件中同时作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一审案件中的第三人等情形),占比4%。具体情况如下图:

四、融资租赁的合同性质、效力问题


  经本团队律师对198份判决书进行统计分析,在上述样本中,涉及对案涉合同是否属于融资租赁合同性质进行认定的判决书共有81份,占比41%;剩余117份不涉及合同性质认定,占比59%,不涉及合同性质认定即各方对案涉法律关系属于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予以认可。具体情况如下图:

在上述涉及融资租赁合同性质认定的81份判决书中,经法院认定合同性质属于融资租赁的有79份,占比98%;经法院认定属于合同性质属于民间借贷的有2份,占比2%。具体情况如下图:

在经法院认定属于融资租赁合同的79份判决书中,认定合同有效的判决书有79份,占比100%,其中包含一份合同有效,但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五、融资租赁类型


  经本团队律师对198份判决书进行统计分析,在上述样本中,融资租赁类型为直租的判决书有73份,占比37%;融资租赁类型为售后回租的判决书有112份,占比57%;仅根据文书显示内容无法判断融资租赁类型的判决书有13份,占比6%。具体情况如下图:


五、融资租赁类型


  经本团队律师对198份判决书进行统计分析,在上述样本中,融资租赁类型为直租的判决书有73份,占比37%;融资租赁类型为售后回租的判决书有112份,占比57%;仅根据文书显示内容无法判断融资租赁类型的判决书有13份,占比6%。具体情况如下图:


七、融资租赁物的抵押登记以及“中登网”融资租赁登记情况

  经本团队律师对198份判决书进行统计分析,在上述样本中,以租赁物办理抵押登记的判决书共67份,占比33.8%;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融资租赁登记的判决书共13份,占比6.6%。具体情况如下表:


八、融资租赁债权的担保情况

  经本团队律师对198份判决书进行统计分析,在上述样本中,涉及担保的判决书共150份,占比76%;剩余48份判决书未涉及担保,占比24%。具体情况如下图:


在涉及担保的150份判决书中,担保方式为第三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判决书有67份,占比44.7%;担保方式为抵押物、质押物担保的判决书有5份,占比3.3%;担保方式为融资租赁物抵押的判决书有41份,占比27.3%;担保方式为包括连带责任保证和抵押物、质押物担保判决书有4份,占比2.7%;担保方式为包括连带责任保证和融资租赁物质押担保的判决书有33份,占比22%。具体情况如下图:



九、诉讼请求类型

  经本团队律师对198份判决书进行统计分析,在上述样本中,诉讼请求中含解除合同的判决书有43份,占比21.7%;含确认租赁物权属的判决书有34份,占比17.2%;含主张对租赁物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判决书有40份,占比20.2%;含要求支付租金的判决书有149份,占比75.3%;含要求支付留购价款的判决书有38份,占比19.2%;含要求支付违约金、滞纳金、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的判决书有151份,占比76.3%;含要求支付律师费的判决书有95份,占比48%;含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书有111份,占比56.1%。具体情况如下图:

十、法院对各项诉讼请求的支持情况

(一)解除合同


  在诉讼请求中含解除合同的43份判决书中,法院判决结果支持解除合同的判决书有34份,占比79%。具体情况如下图:

(二)确认租赁物权属

  在诉讼请求中含确认租赁物权属的34份判决书中,法院判决结果认为租赁物属于出租人的判决书有23份,占比68%。具体情况如下图:

(三)对租赁物的优先受偿权


  在诉讼请求中含主张对租赁物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40份判决书中,法院判决结果支持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判决书有30份,占比75%。具体情况如下图:

(四)支付租金


  在诉讼请求中含支付租金的149份判决书中,法院判决结果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判决书有141份,占比95%。具体情况如下图:


(五)支付留购价款


  在诉讼请求中含支付留购价款的38份判决书中,法院判决结果要求承租人支付留购价款的判决书有29份,占比76%。具体情况如下图:

(六)违约金、滞纳金、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


  在诉讼请求中含支付违约金、滞纳金、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的151份判决书中,法院判决结果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滞纳金、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的判决书有136份,占比90%。

其中违约金、滞纳金、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的支持比例为日万分之五的判决书有25份,占比18.4%;支持比例为24%/年的判决书有49份,占比36%;支持比例为4倍LPR的判决书有10份,占比7.4%;支持比例为其他标准的判决书有52份,占比38.2%。


(七)律师费


  在诉讼请求中含支付律师费的95份判决书中,法院判决结果支持全部或部分律师费的判决书有85份,占比89%。


具体情况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