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为2021年浙大融资租赁研究中心研讨(修)班(第一期)学员张慧敏结业论文,经作者授权在“浙大融资租赁研究中心”公众号上发布。浙大融资租赁研究中心研讨(修)班采用“导师辅导制、论文结业制”培养方式,公众号近期将陆续选登其他学员的优秀结业论文,以供大家交流学习,欢迎关注。
摘要: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的企业全面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文阐述了新租赁准则分别对承租人主要影响包括会计处理模式统一、租赁资产和负债入表、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简化处理。对出租人产生的主要影响包括增加出租人分类融资租赁情形、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丰富列报内容。对于以经营租赁为常规方式的航空运输业,新租赁准则的影响重大,指出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关键指标的影响。
关键词:租赁准则、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自2021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12月7日财会【2018】35号)全面实施。对于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为保证境内外资本市场披露信息的可比性,自2019年1月1日起与2016年修订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同步实施。新准则有效借鉴国际租赁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
一、对承租人的主要影响
1.承租人会计处理由两种模式变为单一模式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使用的折现率,若租赁的内含利率易于确定,则承租人应采用内含利率进行折现。否则,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限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对于金额较大,租赁期较长的租赁项目,折现率的微小变化,将会对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
经营租赁承租人成本费用的分摊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的直线法变成与融资租赁一样的“前高后低”模式。新准则下的成本费用由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两部分构成,其中折旧费用参照固定资产准则计提折旧,利息费用随着未偿还本金的减少,在租赁期内前多后少。净利润在租赁开始的前半期相比原会计模式将会下降。承租人需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搭建利息费用核算体系,确保准确核算各期费用。
2.承租人租赁相关的资产负债都要入表
根据原租赁准则,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融资租赁,不确认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未纳入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导致其财务报表不能全面反应因租赁业务而取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实务操作中,基于融资或披露需求,存在动机和空间构建经营租赁粉饰财务报表。新准则要求,除豁免规定的情况外,所有租赁都要确认资产负债入表,那么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将会随着对经营租赁租金的承诺而大幅膨胀。对于经营租赁规模较大的承租人,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等关键财务指标将会发生变化。租赁资产和负债都是真实存在的,全部入表揭示了租赁相关的资产负债,更为真实的反应企业的杠杆率,有助于报表使用者综合评估,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在现金流量表中,承租人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当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付款额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支出。原租赁准则下,承租人支付租金体现在经营现金流,新租赁准则下使用权资产折旧会增加经营租赁的现金流,租赁负债偿还会导致筹资现金流出。对现金流量表的变化可能有常规认知相悖,报表使用者需格外关注。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简化处理
新租赁准则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选择进行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计入成本费用。短期租赁,是指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判定仅与资产的绝对价值有关,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或其他情况影响,还要符合单独使用的分析。常见的低价值资产如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由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豁免条款,短期限和低价值将会会成为构建交易架构的重要考虑因素。
二、对出租人的主要影响
1.增加出租人分类融资租赁情形
新租赁准则强调租赁类型的划分取决于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合同形式。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应分类为融资租赁。在原准则五项通常分为融资租赁的情形外,增加三项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情形。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保持原租赁准则的规定,仍然保持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模式核算。虽然出租人会计理模式没有明显变化,但承租人会计模式的转变会导致承租人重新安排租赁的交易架构,进而影响出租人的业务模式,对与客户的谈判方式、合作模式都会产生进一步影响。
2.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可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新租赁准则下,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其产品或商品构成融资租赁的,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常规融资租赁只有利息部分才能确认为出租人的收入,新准则为厂商系的融资租赁公司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指引,可确认产品销售收入。融资租赁成为助力厂商系拓展销售模式的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实现产品销售和利息差的双重收益。
3.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
出租人发生经营租赁的,除披露原租赁准则要求的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要求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以及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对各行业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最大的变化是要求经营租赁的承租人,确认租赁资产和负债,众多行业受到影响。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首批实施新租赁准则,通过观察受影响的行业和公司情况,可见此次全面实施会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
2019年有114家公司在A股和H股同时上市,约有75%的公司受到新租赁准则的影响,并且较为详细披露了受影响项目。约有10%的公司虽受到新租赁准则影响,但并未详细披露所有财务报表项目影响金额。例如仅仅披露了首次执行日的租赁负债金额,但并未详细披露影响的所有项目。另外,约有15%的公司没有受到新租赁准则的影响,因为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租赁事项或公司的租赁合同均为短期租赁,公司选择进行简化处理,因此对首次执行日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2019年86家A股和H股同时上市公司的首次执行日的资产负债影响
新准则主要对交通运输业、零售及消费品行业和化工与制药业三个行业产生的影响较大。交通运输业,主要体现在航空运输业。飞行设备和船舶单体金额较大,使用寿命较长,租赁业务是航空运输企业进行机队扩充和更新换代的常用方式。虽然飞行设备的租赁期通常较长,但由于未超过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及经营租赁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内,多数航空公司愿意采用经营租赁。新租赁准则下,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飞机设备也要确认租赁资产和负债,纳入资产负债表,对航空业的资产和负债产生重大影响。零售及消费品行业,本身属于轻资产运营的行业,公司的商铺大多是通过经营租赁的方式获得,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很多店铺的租赁期会超过一年。新租赁准则下,这些经营租赁上表,使其资产负债大幅增加,关键财务指标也相应发生较大变化。另外,零售业商铺租赁合同中往往包含续租权或提前终止权,对是否行权的合理判断会影响租赁期的判定,从而影响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金额。化工与制药企业,主要是制药行业。制药公司的租赁资产种类繁多,包含办公楼、医疗器械等,原租赁准则按照经营租赁进行核算。新租赁准则下,所有租赁上表,将使其资产和负债有所增加。
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租赁相关的所有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经营租赁业务较多行业,资产和负债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总资产周转率下降,租赁期内各期租赁成本费用总金额呈前大后小趋势,成本费用的前移导致租赁期前半段期间净利润低于同期原租赁准则处理方式;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量总额不变,但其中的结构发生了变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而筹资活动流量净额减少;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变差,对外融资的难度增加。综合来看,新租赁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租赁准则债务信息透明度不足,提高了财务信息真实性,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全面的综合信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2.毕马威《A+H公司实施新租赁准则的影响初步观察》